[收购]康大食品:公告根据香港收购守则规则3.7提供有关可能交易的每月最新资料

时间:2017年03月27日 01:11:02 中财网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
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康大食品有限公司

CHINA KANGDA FOOD COMPANY LIMITED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公司註冊編號:38299)
(香港股份代號:834)

(新加坡股份代號:P74)



公告

根據香港收購守則規則3.7

提供有關可能交易的每月最新資料



謹此提述中國康大食品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二
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內容有關可能交易的公告(「該等
公告」)。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文義另有規定者除外。



有關可能交易的最新資料



本公司謹此向其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提供最新資料,本公司獲可能賣方告知,有關可能
交易的商討仍在進行中,於本公告日期,彼等並無就可能交易與可能買方訂立任何正
式或具法律約束力之正式文件。




董事被禁止買賣彼等於本公司之股份之禁售期將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終止。




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及/或香港收購守則的相關規定於適當時候另行刊發公告,尤
其是,根據香港收購守則規則3.7就有關商討的進展按月刊發公告,直至刊發根據香港
收購守則規則3.5作出收購要約的意向落實或決定不進行收購要約的公告為止。






警告︰概不保證可能交易或本公告所述的任何交易將會落實或最終完成,相關討論未
必一定會促成根據香港收購守則規則26.1作出全面收購要約。股東及投資者買賣本公
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而彼等如對本身之狀況有任何疑問,務請諮詢彼等之專業顧
問。





承董事會命

中國康大食品有限公司

高岩緒

執行董事



香港及新加坡,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安豐軍先生(行政總裁)及高岩緒先生;非執行董事為高
思詩先生(主席)、張琪先生及山田直樹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張詩雲先生、
劉俊雄先生及余仲良先生。



董事願就本公告所載資料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
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本公告內所表達的意見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達致,且本公告
概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公告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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