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莱茵生物: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7-011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30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委托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财通证券资管莱茵1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该计划的初始资金规模为1亿元。截至2016年3月29日,该计划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7,498,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1.71%,成交均价为12.5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4,042,883.47元,剩余资 金留作备付资金。该部分股票自公告披露日起锁定12个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要求, 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17年3月30 日届满。 2、锁定期满后财通证券资管莱茵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 划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财通证券资管莱茵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 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的存续期预计不超过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即2016年2月4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财通证券资管莱茵1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名下的资产全部变现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 前终止或延长,但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 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 议。 其他未尽事宜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为准,详细内容请参 阅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 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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