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银江股份: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李欣未能完成亚太安讯2015年的承诺业绩的相关情况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召开201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回购注销方式要求李欣补偿公司股 份的议案》,决定股东李欣应向公司补偿公司股份25,240,153股,由公司以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欣共持有银江股份27,835,84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4.24%,目前上述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含司法轮候冻结)。 二、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与李欣的上市公司收购纠纷提 起民事诉讼,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业已受理【案号:(2016)浙民初6号】并于 2016年5月23日向公司送达《立案通知书》。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回购注销进展 暨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 (二)本案审理情况及判决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已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目 前本案尚未宣判。 (三)本案衍生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争取上述被注销股份的安全性,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本公 司亦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本案衍生诉讼案件——本公司与浙商资管、李欣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号为(2016)浙01民初899号】,要求浙江浙商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李欣所持有的25,240,153股公司股份的强制执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浙01民初899号”《民事判 决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银江股份的诉讼请求,案 件受理费1,422,103元,由原告负担。该一审判决属于尚未生效的民事判决,本 公司将就该判决内容依法提起上诉,之后本衍生诉讼案件将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进行二审审理。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诉讼尚未有判决结果,案件对本公司的影响需进一步根据诉讼的进 展和判决情况判断。 2、本案衍生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属于尚未生效的民事判决,不会对公司本 次诉讼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说明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李欣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经营 管理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 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2016)浙01民初899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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