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徐工机械:关于公司收购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时间:2017年03月24日 23:32:4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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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

审核报告

苏亚鉴[2017]9号











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2-23层

邮 编:21000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鉴 [2017] 9 号







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徐工机械)编
制的《关于公司收购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徐工机械管理层的责任

徐工机械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
号—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公司收购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徐工机械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收购资产
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徐工机械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收购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号—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徐工机械收购资产
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徐工机械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家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建华



中国 南京市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要求,现将2014
年度公司收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有限)原所持的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简称徐工基础)的100%股权、徐州赫思曼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徐州赫思曼)的50%股权,徐工有限
做出的关于徐工基础、徐州赫思曼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徐工基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徐工基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徐工有限签署的关于徐工基础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徐工有限承诺徐工基础
100%股权交割日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徐工基础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948.67万元、9,535.37
万元和11,143.83万元。


如徐工基础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净利润实际数低于徐工有限的承诺数,徐工有限将按
照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在2014年、2015年、2016年的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徐
工基础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以确定徐工基础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数。


如果徐工基础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对应年度的徐工有限承诺数,公司将在徐工基础年度审计报告出具
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徐工有限支付应补偿的现金。徐工有限在收到徐工机械通知后的10个工
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补偿款。徐工有限每个会计年度应补偿的现金数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补偿现金数=(承诺的净利润数-徐工基础当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100%。


(二)徐工基础业绩补偿情况

徐工基础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6,750.6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07.16 万
元,徐工有限承诺徐工基础2016年度净利润为11,143.83万元,低于徐工有限业绩承诺金额4,636.67 万
元。徐工有限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4,636.67万元。


(三)徐工基础业绩未实现的原因

2016年上半年宏观形势总体依旧严峻,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偏低,行业竞争激烈,公司营业收入
和毛利率均出现下滑,导致2016年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


二、徐州赫思曼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徐州赫思曼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徐工机械与徐工有限签署的关于徐州赫思曼5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徐工有限承诺徐州赫
思曼50%股权交割日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徐州赫思曼2014年度、2015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790.15万元、
6,052.31万元和6,210.56万元。


如徐州赫思曼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净利润实际数低于承诺数,徐工有限将按照约定履
行业绩补偿义务,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徐州赫思曼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以确定徐州赫思曼实际实
现的净利润数。


如果徐州赫思曼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对应年度的徐工有限承诺数,公司将在徐州赫思曼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徐工有限支付应补偿的现金。徐工有限在收到徐工机械的通知后的
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补偿款。徐工有限每个会计年度应补偿的现金数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确定:应补偿现金数=(承诺的净利润数-徐州赫思曼当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50%。


(二)徐州赫思曼业绩补偿情况

徐州赫思曼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773.36万元,徐州赫思曼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2,762.26万元,徐工有限承诺徐工有限2016年度净利润为6,210.56万元。徐工有限应向公司支
付业绩补偿款1,724.15万元。


(三)徐州赫思曼业绩未实现的原因

2016年上半年宏观形势依旧严峻,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低迷,徐工赫思曼下游主要服务的工程
机械行业仍总体处于低谷,徐工赫思曼营业收入亦处于底部,导致2016年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徐工基础、徐州赫思曼2016年度业绩承诺未能实现,公司深表遗憾并在此表示歉意。为确保公司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徐工基础、徐州赫思曼更好的发展,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全体股东,公司拟采
取的措施如下:

1.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将在徐工基础、徐州赫思曼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徐工有限支付应补偿的现金合计6,360.82万元。


2.2016年下半年以来,工程机械行业持续回暖,公司将进一步支持徐工基础、徐州赫思曼发展,
抓住行业转暖的有力时机,大力拓宽下游行业市场,实现销售市场的多元化,督促其完善公司技术研发
体系,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强化创新管理和费用管理,加强产品营销,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其
自身业绩。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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