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徐工机械:关于公司收购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7-1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23日,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 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要求,现将公司收购徐工集团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有限)原所持的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 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基础)的100%股权、徐州赫思曼电子 有限公司(简称徐州赫思曼)的50%股权,徐工有限做出的关 于徐工基础、徐州赫思曼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 下: 一、徐工基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徐工基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徐工有限签署的关于购买徐工基础100%股权 的《股权转让协议》, 徐工有限承诺徐工基础100%股权交割 日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徐工基础2014 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948.67万 元、9,535.37万元和11,143.83万元。 如徐工基础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净利润实际 数低于徐工有限的承诺数,徐工有限将按照约定履行业绩补偿 义务,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在2014年、2015年、2016年的会计年度结束时,具有证 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徐工基础2014年度、2015年度、 2016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以确定徐工基础实际实 现的净利润数。 如果徐工基础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对应年度的徐工有限承 诺数,公司将在徐工基础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 内,书面通知徐工有限支付应补偿的现金。徐工有限在收到徐 工机械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补偿款。 徐工有限每个会计年度应补偿的现金数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 定:应补偿现金数=(承诺的净利润数-徐工基础当年度实际 实现的净利润数)*100%。 (二)徐工基础业绩补偿情况 徐工基础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6,750.65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为6,507.16万元,徐工有限承诺 徐工基础2016年度净利润为11,143.83万元,低于徐工有限 业绩承诺金额4,636.67 万元。徐工有限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 偿款4,636.67万元。 (三)徐工基础业绩未实现的原因 2016年特别是上半年宏观形势总体依旧严峻,固定资产 投资增速持续偏低,行业竞争激烈,徐工基础毛利率出现下滑, 导致2016年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 二、徐州赫思曼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徐州赫思曼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徐工机械与徐工有限签署的关于购买徐州赫思曼50% 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徐工有限承诺徐州赫思曼50%股权 交割日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徐州赫思曼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5,790.15万元、6,052.31万元和6,210.56万元。 如徐州赫思曼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净利润实 际数低于承诺数,徐工有限将按照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以 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会计年度结束时, 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徐州赫思曼2014年度、 2015年度、2016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以确定徐州 赫思曼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 如果徐州赫思曼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对应年度的徐工有限 承诺数,公司将在徐州赫思曼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 作日内,书面通知徐工有限支付应补偿的现金。徐工有限在收 到徐工机械的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补偿款。徐工有限每个会计年度应补偿的现金数额按以下公式 计算确定:应补偿现金数=(承诺的净利润数-徐州赫思曼当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50%。 (二)徐州赫思曼业绩补偿情况 徐州赫思曼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773.36万元, 徐州赫思曼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62.26 万元,徐工有限承诺徐工有限2016年度净利润为6,210.56 万元。徐工有限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1,724.15万元。 (三)徐州赫思曼业绩未实现的原因 2016年特别是上半年宏观形势依旧严峻,固定资产投资 增速持续低迷,徐工赫思曼下游主要服务的工程机械行业仍总 体处于低谷,徐工赫思曼营业收入亦处于底部,导致2016年 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徐工基础、徐州赫思曼2016年度业绩承诺未能实现,公 司深表遗憾并在此表示歉意。为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促进徐工基础、徐州赫思曼更好的发展,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 报全体股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将在徐工 基础、徐州赫思曼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书 面通知徐工有限支付应补偿的现金合计6,360.82万元。 (二)2016年下半年以来,工程机械行业持续回暖,公 司将进一步支持徐工基础、徐州赫思曼发展,抓住行业转暖的 有力时机,大力拓宽下游行业市场,实现销售市场的多元化, 督促其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强化创新管理和费用管理,加强产品营销,提升服务水平,提 高其自身业绩。 三、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徐工基础、徐州赫思曼2016年度业绩承诺未能实 现,为确保公司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协 议》的相关约定,在徐工基础、徐州赫思曼年度审计报告出具 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徐工有限支付应补偿的现金合 计6,360.82万元。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徐工基础、徐州赫思曼2016年度业绩 承诺未能实现,徐工有限需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履行相关 承诺。 四、审计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收购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业绩预告及 定期报告披露》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徐工机械 收购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 况。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苏亚鉴【2017】9号);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 械有限公司、徐州赫思曼电子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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