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动]新湖中宝: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7-03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黄伟先生拟自2017年3月9日起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少于3亿股, 不超过10亿股,即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3.49%,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1.63%。 . 2017年3月9日至3月24日,黄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5,993,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 金融机构提供的80亿元额度是其此次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授信 额度上限,并非实际增持金额。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增持需求、市 场情况及风险控制要求,谨慎使用授信额度;金融机构亦将根据 市场情况、质押物(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实际控制人信用情况 给予用信额度。因此,实际用信额度可能远低于80亿元。 . 如果出现触及补仓线的情形,实际控制人将使用自有资金追加保 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会主动通过 二级市场减持募集所需追加的保证金。虽然实际控制人对于本次 增持股份的安全性已有充足的论证和风险防范措施,但仍存在因 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补仓要求,以致被平仓的风险。 . 鉴于整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为三年,实际控制人秉承价值投 资理念,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在存续期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 用于提前或到期归还《杭州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可能。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黄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1,02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86%),通过浙江新湖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2,786,910,170股、462,334,913股和 209,991,5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41%、5.38%和2.44%), 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52.0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一是对中国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 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二是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对上市公司自身价值的判断;三是为提升投资者信 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四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基于以上四点,公司实际控制人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新湖中宝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股数不少于3亿股,不 超过10亿股,即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3.49%,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63%。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3月9日起6 个月内。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实际控制人自有资金和金融 机构融资等方式(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20、023、029)。增持计划 不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到位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金融机构提供的80亿元额度是其此次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授 信额度上限,并非实际增持金额。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增持需求、市场 情况及风险控制要求,谨慎使用授信额度;金融机构亦将根据市场情 况、质押物(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实际控制人信用情况给予用信额 度。因此,实际用信额度可能远低于80亿元。 2、如果出现触及补仓线的情形,实际控制人将使用自有资金追 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会主动通过 二级市场减持募集所需追加的保证金。虽然实际控制人对于本次增持 股份的安全性已有充足的论证和风险防范措施,但仍存在因不可抗力 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补仓要求,以致被平仓的风险。 3、鉴于整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为三年,实际控制人秉承价 值投资理念,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在存续期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 用于提前或到期归还《杭州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可能。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7年3月9日至3月24日,黄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5,993,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累计成交金额4.19亿元。截至2017年3月24日,黄伟先生直接持 有本公司1,105,993,37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86%,在本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53.09%。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 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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