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动]众信旅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知,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通过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是公司副董事长郭洪斌;董事、副总经理林岩;董事、财务总 监贺武;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锋。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 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定向资产管理、定向资金信 托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增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郭洪斌、董事、副总经理林岩、董事、财务总监贺武、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锋于近期成立“兴全睿众-众信旅游特定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合计认缴人民币5,000万元资管计划份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资 管计划已经完成股份增持,合计购买公司股份3,115,141股。由此,公司于2017 年2月3日公告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由公司上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资管计划增持方式履行完毕。 四、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承诺:在参与人个人增持期间及其增持行为完成后六 个月内(即至2017年9月24日)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人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增持人严格履行股份锁定承 诺。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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