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广发景丰纯债:关于分红公告
关于广发景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 7 年 3 月 2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景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 景丰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322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 16 年 11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 套法规、《 广发景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广发景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 7 年 3 月 20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 额净值 (单位: 元) 1. 0098 基准日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 (单 位: 元) 54 , 948 , 603.54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0.05 2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 7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 7 年 3 月 28 日 除息日 201 7 年 3 月 28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 7 年 3 月 30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 7 年 3 月 28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 对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201 7 年 3 月 30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 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1 7 年 3 月 28 日)最后 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95105828 (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 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 、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 T+2 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 之日为 T 日)后(含 T+2 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 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 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 (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7 年 3 月 24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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