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动]万林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0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 土创新”)合计持有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5,825,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其中深圳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19,85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红土创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971,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8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4)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深圳创投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623,2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 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 上市至深圳创投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收到股东深圳创投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 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创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825,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其中深圳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19,853,1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该部分股票已于2016年6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红土创新持有公司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5,971,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来源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15年6月29日)至本公告日,深圳创投 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创新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 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深圳创投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于2016年6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 拟减持的股份数量:深圳创投本次拟减持不超过4,623,209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3、 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4、 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二) 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减持承诺 (1)锁定期满后第1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深圳创投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50%;锁定期满后第2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深圳创投原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50%; (2)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深圳创 投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若深圳创投实施上述减持行为,深圳创投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 告。深圳创投减持公司股票时以如下方式进行: (1)减持时预计未来1个月内减持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 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2)减持时预计未来1个月内减持股票的数量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 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创投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 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 拟减持的原因 投资原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深圳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深圳创投严格遵守股 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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