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动]博彦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1,953,6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7766%)的股东张荣 军计划在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9月2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669%)。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收到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张荣军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张荣军先生拟通过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荣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1,953,66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6.7766%。 张荣军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张荣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988,415股,高管锁定股8,965,246股。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张荣军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自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9月23日期间(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若采用集中交易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减持日将在本公告披露日15个交易日后;且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数量: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5669%(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博彦科技股份,也不由博彦科技回购该部分股 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张荣军先生于2015年8月29日披露《简式权益报告书》,张荣军先生 承诺:2016年1月8日前不减持本次受让的股份。截止2016年1月8日,上述 承诺已严格履行完毕。 (3)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博彦科技的股票 总数的25%。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博彦科技的任何股份。 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博彦科技 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博彦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该承诺 正在履行中。 四、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张荣军先生承诺: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作指引》、《上市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 份减持。 2、张荣军先生承诺,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前 15日;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 3、张荣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张荣军 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1,953,6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766%;本次减持计划按照 减持上限1,000,000股完成减持后,张荣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953,661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2097%,仍为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张荣军先生严格遵守《证 券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 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张荣军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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