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动]天广中茂: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时间:2017年03月22日 20:02:25 中财网


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17-027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天广0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1、持有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8,600万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18.36%)的股东陈秀玉女士计划在2017年4月1日起的4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4.59%)。


2、持有公司9,2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3%)的股东陈文团先生计划
在2017年4月1日起的4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48%)。


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分别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
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目前,陈秀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6%,
其中持有高管锁定股14,300万股,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4,300万股。截至目前,陈秀玉
女士持有的公司2,500万股高管锁定股处于质押状态。


截至目前,陈文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3%,
其中持有高管锁定股4,620万股,持有无限售流通股4,620万股。截至目前,陈文团先
生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高管锁定股处于质押状态。


二、股东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

1、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根据上述承
诺,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2013年11月25日解除限售。


2、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所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占所
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2013年11月26日,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分别向公司出具《股票减持承诺
函》,承诺:自2013年11月26日起36个月内(2013年11月26日至2016年11月25
日)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若在此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减持股数上限作相应调整)。若违反上述承诺,陈
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超额减持公司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


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严格履行上述股份限售承诺,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
违反其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


三、股东减持计划

(一)陈秀玉女士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陈秀玉女士出于自身理财及资金需求拟减持公司部分股份。


2、减持数量:陈秀玉女士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7,150万股(若公司在
其减持股份计划披露后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及送红股,则其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
的调整),减持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59%,减持的股份为其持有的无限售流
通股。


3、减持期间:自2017年4月1日起的4个月内。


4、减持价格:不低于10.15元/股(即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
份发行价格,若公司在其减持股份计划披露后进行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
股等,则其减持股份价格作相应的除息除权调整)。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
份,其承诺减持股份开始日期为本减持股份计划披露后的15个交易日之后,且三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陈文团先生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陈文团先生出于自身理财及资金需求拟减持公司部分股份。


2、减持数量:陈文团先生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310万股(若公司在
其减持股份计划披露后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及送红股,则其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
的调整),减持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8%,减持的股份为其持有的无限售流
通股。


3、减持期间:自2017年4月1日起的4个月内。


4、减持价格:不低于10.15元/股(即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
份发行价格,若公司在其减持股份计划披露后进行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
股等,则其减持股份价格作相应的除息除权调整)。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
份,其承诺减持股份开始日期为本减持股份计划披露后的15个交易日之后,且三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公
司股价低迷(低于10.15元/股)、减持期间处于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票的“窗口期”等因
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陈秀玉女士与陈文团先生系姐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其在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互为一致行动人。陈秀玉女士与陈文团先生合计持股
37,840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24.29%。若陈秀玉女士及陈文团先生本次按上限合计9,460
万股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后其合计持股比例降至18.22%。公司目前的第二大股东邱茂国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18.50%。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
股东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陈秀玉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陈文团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