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中石化冠德:涉及附属公司的仲裁及某些澄清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 內容所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INOPEC KANTONS HOLDINGS LIMITED *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34) 內幕消息 涉及附屬公司的仲裁及某些澄清 本公告乃由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 市規則)而作出。 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有請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參考本公司於 2016年 11月 15日發出有關本公司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經貿冠德發展有限公司(「經貿冠德」),及經貿冠德 於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成立及擁有 95%之附屬公司 PT West Point Terminal(「PT West Point」)的聲 明。該聲明提到,在2016年11月11日,PT West Point收到兩份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的仲裁要求通知書,有關於 PT MAS Capital Trust(「PT MAS」)及 PT Batam Sentralindo(「PT BS」)就經貿冠德和 PT MAS於 2012年 10月 9日 簽訂就 PT West Point成立的股東協議及 PT West Point和 PT BS於 2012年 10月 9日簽訂的土地租 賃協議的爭議分別提交的仲裁申請(「爭議」)。現時,有關人士正在根據 ICC訴訟進行仲裁。本公 司將就爭議仲裁採取一切適當步驟及保護本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此外,董事會謹此澄清,近日有個別媒體報導印尼警員正在調查並指控 PT West Point、本公司與 本公司之附屬公司之某些管理人員之某些財務事項。另有報導指出,國際刑警組織對相關管理人 員發出紅色通報(「通報」)。 1 據董事會理解,截至目前,相關管理人員並沒有從國際刑警組織接到通報。經搜尋國際刑警組織 之公開資料庫,並未發現對相關管理人員的任何結果。董事會強調,爭議涉及商業及民事糾紛, 不應引起相關調查。相關管理人員正在尋求法律意見,擬就該調查及指控抗辯。 由於本公司與本公司之附屬公司正在進行仲裁及尋求法律意見,且鑒於爭議與相關調查仍在初步 階段,爭議與調查的最終結果仍不確定,因此董事會目前無法評估爭議與調查的後果或對本公司 未來前景的影響。 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適時作出進一步公告,以向股東及公眾知會最新情況。股東及潛在 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陳波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如下: 執行董事: 陳波先生(主席) 項習文先生(副主席) 戴立起先生 李建新先生 王國濤先生 葉芝俊先生(董事總經理) 獨立非執行董事: 譚惠珠女士 方中先生 黃友嘉博士 * 僅供識別 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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