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中国宝力科技:澄清公告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恢复买卖
China Baoli Technologies Holdings Limited 中國寶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164) 補充協議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據此, 配售價將由每股股份0.18港元提高至0.181港元,而配售股份數目則將由 555,600,000股 股份減少至552,500,000股股份。達成完成之先決條件之最後期限將由二零一七年四 月十四日更改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或本公司與配售代理可能書面協定之其他日 期)。配售協議之所有其他條款將保持不變及將繼續全面有效及生效。 配售股份 假設本公司之已發行股本於本公告日期至完成時並無變動, 552,500,000股配售股份 合共相當於: (i)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65%;及 (ii) 經擴大股本約1.62%。 配售股份之面值總額將為5,525,000港元。 配售價 配售價每股股份0.181港元較: (a) 股份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即配售協議日期)在聯交所所報之收市價每股 0.216港元折讓約16.2%;及 (b) 股份於緊接配售協議日期前五個連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之平均收市價每股 0.2254港元折讓約19.7%。 2 配售所得款項 假設所有配售股份均獲配售,配售事項之所得款項總額將為 100,002,500港元,而所得 款項淨額(扣除配售佣金及配售事項之其他開支後)將約為98,002,450港元。按該基準 計,配售股份之淨發行價將約為每股股份 0.177港元。所得款項淨額中,約 50,000,000 港元擬將用於Yotaphone 3之研發、約 23,000,000港元擬將用於Yotaphone 3之銷售及市 場推廣及╱或約25,002,450港元擬將用作本集團之一般營運資金。 一般授權 根據一般授權將配發及發行不超過552,500,000股配售股份。根據一般授權,董事獲授 權配發及發行之新股份總數為6,511,439,123股新股份(相當於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 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即 32,557,195,617股股份)之20%)。直至 本公告日期(且不計及配售股份),一般授權項下 976,744,186股股份已被動用,詳情載 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之公告。於本公告日期,一般授權項下可配 發及發行之新股份總數為5,534,694,937股新股份。於完成後,本公司仍有 4,982,194,937 股股份尚未動用。因此,配售事項毋須經股東批准。 3 完成後之股權架構 就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下表載列本公司於緊隨完成後之經修訂股權 架構(假設 552,500,000股配售股份悉數獲配售代理配售,且本公司之已發行股本自配 售協議日期起至完成日期為止並無其他變動): 緊隨完成後 概約持股 股份數目百分比 呂麗欣(附註 1) 169,825,000 0.50 楊俊偉(附註 1) 899,387,205 2.64 Nova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Nova Investment 」)(附註 1) 1,521,007,187 4.46 One Faith Investments Limited (「One Faith Investments 」)(附註 2) 2,086,700,000 6.12 承配人 552,500,000 1.62 其他公眾股東 28,857,020,411 84.66 34,086,439,803 100 附註: (1) Nova Investment擁有1,521,007,187股股份權益。 Nova Investment之已發行股本由呂麗欣女士(執 行董事楊俊偉先生之配偶)全資擁有。 (2) One Faith Investments擁有2,086,700,000股股份權益。 One Faith Investments之已發行股本由本公 司執行董事兼主席張依先生全資擁有。 4 經計及上市規則第13.36(5)條,董事會認為訂立補充協議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 益。 除上文之澄清事項外,該公告之內容保持不變。 恢復買賣 應聯交所請求,股份已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正起在聯交所暫停買賣, 以待刊發本公告。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股份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一時 正起恢復買賣。 承董事會命 中國寶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 祝蔚寧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張依先生(主席)、祝蔚寧女士(行政總裁)、楊俊偉先生 及黃景兆先生;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黃海權先生、陳志遠先生及李志明先生。 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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