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华夏回报:第七十四次分红公告
第 七 十 四 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 1 7 年 3 月 2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 001 基金交易代码 002001( 前端 ) 002002( 后端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 3 年 9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 7 年 3 月 16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 28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90,343,457.3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 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0. 1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 为 2017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 7 年 3 月 23 日 除息日 201 7 年 3 月 2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 7 年 3 月 2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 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 NAV )确定日为 201 7 年 3 月 23 日,该部分基金份额 将于 201 7 年 3 月 24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20 17 年 3 月 27 日起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 [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 税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 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 7 年 3 月 24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 分红权益。 3.2 投资者通过 任一 销售机构 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 分红方式 变更 申请,只对 投 资者在 该销售机构 指定交易账户下的 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 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 份额的 分红方式。 如 投资者 希望 变更 该销售 机构其他交易账户 或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份额 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 交易 代码通过 各 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 变更 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 3.3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 www.ChinaAMC.com ) 或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818 - 6666 ) 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 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 电子 交易 平台 办理变更 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 以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4 销售机构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的销售机构 为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 信息 可通过 本公司 网站刊登的《开放式基 金 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 一 七 年 三 月 二十一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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