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华夏回报:第七十四次分红公告

时间:2017年03月21日 09:22:39 中财网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
1
7

3

21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
001


基金交易代码


002001(
前端



002002(
后端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
3

9

5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
7

3

16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
28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90,343,457.3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
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0.
1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

2017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
7

3

23



除息日


201
7

3

23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
7

3

24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
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
NAV
)确定日为
201
7

3

23
日,该部分基金份额
将于
201
7

3

24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20
17

3

27
日起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
[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
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
7

3

24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
分红权益。




3.2
投资者通过
任一
销售机构
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
分红方式
变更
申请,只对

资者在
该销售机构
指定交易账户下的
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
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
份额的
分红方式。


投资者
希望
变更
该销售
机构其他交易账户
或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份额
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
交易
代码通过

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
变更
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6666

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
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
电子
交易
平台
办理变更
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4
销售机构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的销售机构
为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
信息
可通过
本公司
网站刊登的《开放式基

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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