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材国际: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7-022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涉及的金额: 28,424,982.99元及相应利息 . 对上市公司损益影响:增加公司当期利润3,455,697.33元 2014年 1 月 8 日、2014年4月2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01)、《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19), 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材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贸易” ) 诉上海福缘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缘”)、汤和水、孙碧清、孙绍 茂、上海浩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事项及其进展。 因上海福缘、汤和水、孙碧清、孙绍茂未履行与东方贸易达成的(2014)海 民初字第06317号民事调解书所确认的和解协议,东方贸易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东方贸易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送达的(2014) 海执字第5947号《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裁定如下: 1、将被执行人汤和水、孙碧清名下的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苏州 太湖新城商务广场5幢301、302、303、307、308、310、401、402号及6幢101、 111号房产作价549万元,交付东方贸易抵偿货款549万元。 2、以上房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转移。东方贸易可持本裁定书到 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针对上述诉讼涉及的应收债权,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谨慎性原则在以 往年度财务报告中按照个别认定进行了减值计提,2016年收回4,138,497.33元, 冲减应收账款4,138,497.33元,目前账面净值为2,034,302.67元。该裁定书执 行完毕后,将冲减应收账款2,034,302.67元,同时转回减值损失3,455,697.33 元,增加公司当期利润3,455,697.33元。 三、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2014)海执字第5947号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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