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火炬电子: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7-010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二被告,履行配合义务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 利润产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2月27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关于王伟股东资格确认 纠纷一案的开庭传票等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罗森鹤 被告一:王伟 被告二: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的内容及其理由 原告诉称:2009年10月25日,火炬电子增资扩股500万股, 该股份均是原告罗森鹤以王伟名义全部认购,全部认购金额人民币 1,500万元均由原告实际出资。 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依法确认原告与王伟之间签订的股权代持委托合同有 效;要求归还王伟代原告持有的火炬电子股份以及在代持期间所获得 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并赔偿王伟出售代持原告的股票而产生的损失; 请求判令王伟变更火炬电子股票于原告名下,要求火炬电子履行配合 义务;要求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认为,王伟2009年10月认购本公司股份,根据其签署或出 具的相关文件,王伟均书面确认其以自有资金向火炬电子增资,并不 存在代持或者其他安排。公司并不知悉且无法知悉罗森鹤与王伟之间 的情况。本次公告的诉讼为其二人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对公司经营 和本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及时关注和了解本案情况,严格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事项 及其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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