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600103):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4:13:46 中财网
原标题:青山纸业: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发出通知,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会计报表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要求,能如实反映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准确,不存在重大遗漏。同意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各董事及高管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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